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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规范 | |
事项名称 | 居民身份证补领 |
办理部门 | 盐源县公安局各户籍派出所 |
责任处室 | 治安管理大队、派出所 |
法律依据 |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申报条件 | 居民身份证丢失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状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各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60日以内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派出所值班电话 |
材料清单规范 |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居民户口簿 | 提供原件 |
收费标准规范 | |
事项名称 | 补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事项收费 | 收费标准:40元/证 ;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3]23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办理机构:各派出所户籍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