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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办理条件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应提供并具备以下资料方可进行办理:
1、房屋注销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材料4、原房屋产权证。5、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
办理部门 | 盐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责任股室 | 盐源县房地产管理所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屋登记办法》 |
统一按“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
申报条件 | 必须具备原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相关表格 | 统一按“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盐源县房地产管理所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受理形式 | 房管所办公室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盐源县房地产管理所。地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法定期限 | 无具体规定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0834-6362891 |
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房屋注销登记申请表 | 本表到盐源县房管所领取1份,现场填写。 |
原房屋产权证 | 提供材料房产证原件、土地证收取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 提供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收取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
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材料 | 提供放弃所有权材料或房屋灭失 |
收费标准
事项名称 |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事项收费 | 每宗按80元收费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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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联系电话规范
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服务时间 |
盐源县房管所 | 园林街29号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0834-6362891 | 周一 至 周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