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酿事故负全责
2022年04月28日07时52分,当事人何某驾驶的川W82905号重型自卸货车,从盐源县往梅雨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四川省盐源县泸沽湖大道(县人民医院)十字路口处左转弯时,与当事人沙某某驾驶并搭乘有沙某某的无号牌环卫清洁车相撞,造成无号牌环卫清洁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超车不遵守交规,连出两场车祸
2022年04月30日15时48分,当事人朱某某驾驶的川D69855号重型自卸货车,从盐源县往树河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G227国道(2406KM+60OM)处时,与当事人刘某某驾驶的川W59M20号小型汽车相撞后,又撞在潘某某停放在路边上的川WP7256号小型汽车上,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来源:盐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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