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戒毒人员超市零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人:四川顿卓商贸有限公司(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
预算金额:24万元(已落实)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
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发送邮箱获取。
报名邮箱:78238115@qq.com;
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501/t20250110_24047365.htm)以公告形式发布。
注:①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网络获取请准备相关资料PDF格式。)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②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如实填写第十章附件《投标供应商报名表》,并将缴费截图及《投标供应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
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5年1月21日9:30 分起至10:00止(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0:00止(北京时间,以开标大厅时间为准)。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西昌市大巷口下街50号(西美尚品德育楼七楼)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大巷口下街50号(西美尚品德育楼七楼)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注:未按照本项目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无响应资格。
自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下海乡
联 系 人:伍老师
电 话:0834-6390050
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5年1月10日
▌素材来源: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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